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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录.1.条约


1.《南京条约》

中英

时间:1842年

背景:英国以林则徐“虎门销烟”等为借口,发动第一次“鸦片战争”。

内容:

  1. 割地:香港岛;
  2. 赔款;
  3. 五口通商:广州,厦门,福州,宁波,上海;
  4. 关税协商。

2.《虎门条约》

中英

时间:1843


3.《望厦条约》

中美

时间:1844年

背景:第一次“鸦片战争”后美国趁火打劫。

内容:

  1. 享有英国《南京条约》除割地,赔款以外一切特权;
  2. 美国兵船可任意到中国各通商港口“巡查贸易”;
  3. 美国人有权在通商口岸开设医院,建立教堂。

4.《黄埔条约》

中法

时间:1844年

背景:第一次“鸦片战争”后法国趁火打劫。

内容:

  1. 享有英国《南京条约》除割地,赔款以外一切特权(同中美《望厦条约》);
  2. 允许法国天主教在通商口岸自由传教,修建坟地。

5.《天津条约》

中俄,中美,中英,中法

时间:1858年

背景:英法以“亚罗号”,天主教神父马赖事件挑起第二次“鸦片战争”,清政府着重应对太平天国运动。

内容:

  1. 外国公使进驻北京;
  2. 新开汉口,南京等10处为通商口岸;
  3. 外国军舰和商船可以在长江各口岸自由航行;
  4. 外国人可以到中国内地游历,经商,传教;
  5. 赔款。

6.《瑷珲条约》

中俄

时间:1858年

背景:俄国在第二次“鸦片战争”趁火打劫。

内容:

  1. 割地。

7.《北京条约》

中英,中法,中俄

时间:1860年

背景:英,法,俄以换约(《天津条约》)为由攻占北京,咸丰帝出逃。

内容:

  1. 清政府承认《天津条约》有效;
  2. 新开天津为商埠;
  3. 割九龙岛给英国;
  4. 准许华工出国;
  5. 增加赔款;
  6. 新增对俄国割地。

8.《马关条约》

中日

时间:1895年

背景:中日甲午战争。

  1. 割地:辽东半岛,台湾及其附属岛屿,澎湖列岛;
  2. 赔款;
  3. 开放沙市,重庆,苏州,杭州为商埠,日本轮船可沿内河驶入以上各口;
  4. 允许日本在华各通商口岸开设工厂;
  5. 产品运销中国内地免收内地税。

9.《辛丑条约》

时间:1901年

背景:帝国主义以镇压义和团运动在天津大沽口登陆集结,向北京集结。清政府下令宣战。

内容:

  1. 赔款;
  2. 划定北京东郊民巷为“使馆界”,界内不许中国人居住,由各国派兵保护;
  3. 拆除北京至天津大沽口沿线设防的炮台,允许列强各国派兵驻扎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;
  4. 清政府保证严禁人民参加反帝运动。